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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源农药优缺点分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12 阅读量: 作者:陕西创农兴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植物源农药的优点
与有机合成农药相比,植物源农药具有选择性高、低毒、易降解、有害物不易产生抗性等优点。目前,对植物源杀虫剂的研究较广泛和深入,纵观各类植物源杀虫剂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杀虫作用方式特异
植物源杀虫剂除具有与有机合成杀虫剂相同的作用方式(触杀、胃毒、熏蒸)外,还具有拒食、抑制生长发育、忌避、抑制产卵、麻醉、抑制种群形成等特异的作用方式。如川楝素对菜青虫具有拒食、胃毒、抑制生长发育作用,对桔二叉蚜具有较好的忌避作用;万寿菊根甲醇提取物对小菜蛾成虫产卵有强烈的忌避作用;苦皮藤根皮粉对粘虫等多种害虫具有麻醉活性;八角茴香精油可完全抑制赤拟谷盗和黄粉虫的繁殖,从而抑制种群形成。上述特殊的作用方式并不直接杀死害虫,而是通过阻止害虫直接为害或抑制种群形成而达到对害虫的可持续控制。
2. 对环境*
植物源农药的主要成分是天然存在的化合物,这些活性物质主要由C、H、O等元素组成,来源于自然,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已形成了其固定的能量和物质循环代谢途径,所以在施用时不易产生残留,不会引起生物富集现象。田间试验也证明,植物源油剂具有不影响环境的优越性。
3. 对非靶标生物相对*
从作用方式来看,植物源农药一般是通过胃毒作用或特异性作用来驱杀害虫的,触杀作用较少,因此对天敌等非靶标生物应是相对*的。研究表明,印楝素对菲岛长体茧蜂、智力小植绥螨等多种天敌*;对蜜蜂、蚯蚓等有益生物*;对大白鼠、虹鳟等低毒,无致畸作用。川楝素、烟碱对小麦吸浆虫寄生蜂的保护效果较好,0.5%楝素杀虫乳油对蚜茧蜂、瓢虫及食蚜蝇等昆虫天敌无显著影响,0.2%苦皮藤素乳油对鹌鹑、鱼类、蝌蚪、家蚕、蜜蜂、瓢虫、蚯蚓、麦田和稻田土壤微生物等非靶标生物均表现低毒。
然而,许多植物源次生物质也是高毒物质,如烟碱对人畜高毒,鱼藤酮为中等毒性,苦参碱也为高毒。可见,植物源农药对非靶标生物的*性是相对的。因此,在植物源农药开发中应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应尽量选择低毒种类,而且在应用中也应注意科学施用。
4. 杀虫作用机理不同于常规农药
传统的有机合成杀虫剂大多是神经毒剂,而植物源农药的作用机理较复杂。如印楝素主要是扰乱昆虫内分泌系统,影响促前胸腺激素(PTTH)的合成与释放,降低前胸腺对PTTH的感应而造成20-羟基蜕皮酮的合成、分泌不足,致使昆虫变态、发育受阻;川楝素对昆虫下颚瘤状栓锥感受器具有抑制作用,从而表现为拒食作用。苦皮藤素Ⅳ的麻醉作用机理有2种可能:一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轴突和突触;二是作用于神经—肌肉接点,导致神经—肌肉传递阻断。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现有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下,上述植物源农药的特点也使得其在生产应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性差,一般是调节有害生物种群的形成和发展,并不直接杀死害物,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不易被农民所接受;易降解,持效期短,需多次施药,增加了生产成本。
二、 植物源农药的缺点
1. 活性成分含量和活性强度的不稳定性
植物源农药的有效成分是植物中的次生物质,这是植物为抵御有害生物和不利环境因子等而产生的,因此同一种植物中具有农药活性物质的含量可因植物的生长发育阶段、组织器官、地域分布、生长环境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如川楝素在川楝根皮中的含量是杆皮中的2~3倍,而叶中含量很少或没有,川楝果的外果皮中测不出川楝素,但在果肉、果核、果仁中川楝素的含量分别为1.543、0.178和0.020mg/g;贵州苦楝树皮中川楝素的含量是河南苦楝树皮中的10倍,是陕西苦楝树皮中的20倍。另外,植物中的活性成分易光解或水解,在环境中不稳定,如印楝素在阳光下7天就可分解50%以上,16天后对害虫已无任何作用。加之植物源活性成分的复杂性,因而在直接开发利用植物源农药中,应注意建立严格的化学和生物学相结合的检测技术,以*产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和活性强度。
2. 活性成分的复杂性
植物中次生代谢产物种类多,含量差异大,这不仅使分离、纯化工作困难,而且难以明确各成分之间的关系是协同、增效还是拮抗,给毒理学研究也造成了许多困难。因此,在研究中应明确植物的次生代谢物中各主要成分之间的关系(协同、增效或拮抗),才能更好地开发应用植物源农药。
3. 制剂加工的特殊性
植物源农药在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上,与有机合成农药有一定差异,特别是植物源杀虫剂对害虫作用的靶标有所不同。因此,在剂型和药剂分散体系的设计上也要有所不同。对这些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将能更有效地发挥植物源农药在田间的使用效果,这在印楝的开发中已得到充分的体现。笔者认为,精油可加工成缓释剂、气雾剂使用;植物材料难以粉碎到一定的细度,故应加工为液剂,如水剂、微乳剂、水乳剂等;其他剂型的助剂也应选择*的材料。
4. 应与其他农药配合使用
由于植物源杀虫剂的作用方式特殊,作用速度相对较慢,在田间使用时除应掌握与常规杀虫剂相同的施用技术(如适时、适量、喷洒均匀周到)外,还应根据其特点灵活运用,以*这类药剂防治效果的正常发挥。如在虫口密度过大时,应先使用*型药剂压低虫口,然后适当使用植物源杀虫剂进行扫残;或以低毒、*的化学杀虫剂和植物源杀虫剂混用,如印楝素和阿维菌素混配具有明显的增效作用;拒产卵剂应在成虫产卵初期用药;引诱剂应结合*性有机合成农药使用;拒食剂应考虑和内吸性药剂或持效性触杀剂结合使用。总之,在有害生物综合治理中应把植物源农药当作一种协调的手段,而不应像使用化学农药一样,将其作为一种应急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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